滴天髓
祕授命理須知滴天髓卷
滴天髓序
不見夫氣之塞兩間而彌六合乎,沛然而達,灼然而炎,蕃然而昌,毅然而剛,厚然而載,五者氣之中循而不息者也,故謂之行,雖然,氣行矣,而決而 焚而翳而躍而墳焉。氣之過也,而竭而熄而撥而鑠而崩焉,氣之不及也。人受中以生,而萬有不齊,過不及之所致也。日者以人始生年月日時干支相生,勝 衰,死旺相斟酌,推人壽夭貴賤利不利,其理豈有異哉!若權焉衡誠懸,不可欺以輕重,此子平用財官印食貴人祿馬之微意也。子平之言,厖雜歧出,近理 而著驗者,莫如神峯闢謬,神峯以損益病藥立說,克提要而釣已,及觀之滴天髓,然後知其論之所本,而未鬯厥旨也,夫以神聽者,學在骨髓,俞跗之治病 也,克病之應,因五藏之輸而搦其髓,故能湔浣腸胃,鍊精易氣,若滴天髓者,誠可謂抉天人性命之精,而瀝其髓矣,其論命專取八格,而不及影響遙繫雜 氣諸格,則擇之精也。以日為主,以月令之用神為的,而消息於年時,則語之詳也,源流有清濁,形象有真假,性情有剛柔,氣勢有順逆,當王而旺,得輔 而強,常也,或失其令,則為愁為知為好者,吉不終吉,或得其地,則為忌為害為衝為激者,凶不全凶,或情乖而偶反為仇,或氣孚而敵反為好,或母克而 子復讎,或兄柔而妹處室,貞元遞運,損益用中,皆命理之髓也,歍嘑至矣,是書世少流傳,吳門顧耕石侍講精命術,每奉為鴻寶不以示人,余欲惜其傳, 慮無以為知命之君子詔也,爰正魯魚,付剞劂氏,若夫以為京圖之撰,劉基之注,則傳無明文,不敢從而附會之也。 道光四年歲在閼逢沼灘日月會 婁之次白嶽黃石灘漁隱程芝雲撰
婁之次白嶽黃石灘漁隱程芝雲撰
京圖撰 劉基註 休陽程芝雲珊坪甫校訂
快速索引
1. 通天論 |
2. 天干論 |
3. 地支論 |
4. 干支論 |
5. 形象論 |
6. 方局論 |
7. 八格論 |
8. 從化論 |
9. 氣運論 |
10. 體用論 |
11. 精神論 |
12. 衰旺論 |
13. 中和論 |
14. |
15. 順逆論 |
16. 寒溫濕燥論 |
17. 月令論 |
18. 生時論 |
19. 源流論 |
20. 通關論 |
21. 清濁論 |
22. 真假論 |
23. 隱顯論 |
24. 眾寡論 |
25. 奮鬱論 |
26. 恩怨論 |
27. 順反論 |
28. 戰合論 |
29. 震兌論 |
30. 坎離論 |
31. 君臣論 |
32. 母子論 |
33. 才德論 |
34. 情性論 |
35. 疾病論 |
36. 閑神論 |
37. 絆神論 |
38. 六親論 |
39. 出身論 |
40. 地位論 |
41. 貴賤貧富吉凶壽夭論 |
42. 女命論 |
43. 貞元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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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天論
天道 欲識三元萬法宗。先觀帝載與神功。
天有陰陽,故春木、夏火、秋金、冬水、季月土,得時顯其神功,命中天地人元之理,悉本乎此。
地道 坤元合德機緘通。五氣偏全定吉凶。
地有剛柔,故五行生於東南西北中,與天合德,而神其機緘之妙。賦於人者,有偏全之不一,故吉凶定于此。
人道 戴天履地惟人貴。順則吉兮悖則凶。
凡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,惟人得五行之全,故為貴。其有吉凶之不一者,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。
知命 要與人間開聾聵。順悖之機須理會。
不知命者如聾聵,知命者於順逆之機,而理會之,庶可以開天下之聾聵,而有功當世也。
理氣 理乘氣行豈有常。進兮退兮宜抑揚。
開關往來皆是氣,而理行乎其間。行之始而進,進之極則為退之機,如三月之甲木是也;行之盛而退,退之極則為進之機,如九月之甲木是也。學者能抑揚其淺深,斯可以言命矣。
配合 配合干支仔細詳。斷人禍福與災祥。
天干地支,相為配合,要詳細推其進退之機,始可以斷人之禍福災祥。
天干論
五陽皆陽丙為最。五陰皆陰癸為至。
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為陽,獨丙火秉陽之精,而為陽中之陽;
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為陰,獨癸水秉陰之精,而為陰中之陰。
五陽從氣不從勢。五陰從勢無情義。
五陽得陽之氣,即能成乎陽剛之事,不畏財殺之勢;五陰得陰之氣,即能成乎陰順之義,故木盛則從木,火盛則從火,金盛則從金,水盛則從水,土盛則從土。于性義之所在者,見其勢衰,則忘之矣,蓋婦人之情如此,若得氣順正,亦未必從勢而忘義,雖從性亦必正者矣。
甲木
甲木參天。脫胎要火。春不容金。秋不容土。火熾乘龍。水蕩騎虎。地潤天和。植立千古。
純陽之木,參天雄壯。火者木之子也,旺木得火而愈敷榮。生於春則助火,而不能容金也;生於秋則助金,而不能容土也。寅午戌,丙丁多見而坐辰,則能採。申子辰,壬癸多見而坐寅,則能納之。使土氣不乾,水氣不消,則能長生矣。
乙木
乙木雖柔。刲羊解牛。懷丁抱丙。跨鳳乘猴。虛濕之地。騎馬亦憂。藤蘿繫甲。可春可秋。
乙木者,如生於春之桃李,夏之禾稼,秋之桐桂,冬之奇葩。坐丑未能制柔土,如刲宰羊、解割牛,然只要有一丙丁,則雖生申酉之月,亦不畏之; 生於子月,而又庚辛壬癸透者,則雖坐午,亦難發生。故知申酉丑未月為美。甲與寅多見,如弟從兄之義,譬之藤蘿附喬木,何加砍伐哉。
丙火
丙火猛烈。欺霜侮雪。能煆庚金。逢辛反怯。土眾生慈。水猖顯節。虎馬犬鄉。甲來成滅。
火陽精也,丙火爍陽之至,故猛烈,不畏秋而欺霜,不畏冬而侮雪。庚金雖頑,力能煆之,辛金本柔,合而反弱。土其子也,見戊己多而成慈愛之德;水其君也,遇壬癸旺而顯忠節之風。至於未遂炎上之性,而遇寅午戌三位者,露甲木則燥而焚滅也。
丁火
丁火柔中。內性昭融。抱乙而孝。合壬而忠。旺而不烈,衰而不窮。如有嫡母。可秋可冬。
丁干屬陰,火性雖陽柔,而得其中矣。外柔順而內文明,內性豈不昭融乎?乙丁之嫡母也,乙畏辛而丁抱之,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,不若己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,其孝異乎人矣。壬丁之正君也,壬畏戊而丁合之,外則撫恤戊土,能使戊土不欺乎壬也,內則暗化木神,能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,其忠異乎人矣。生於夏令,雖逢丙火特讓之。而不助其焰,不至於烈矣。生於秋冬,得一甲木,則倚之不滅,而焰至無窮也,故曰可秋可冬。皆柔之道也。
戊土
戊土固重,既中且正。靜翕動闢,萬物司命。水潤物生,火燥物病。若在艮坤,怕冲宜靜。
戊土非城牆隄岸之謂也,較己土特高厚剛燥,乃己土之發源地,得乎中氣而且正大矣。春夏則氣闢而生萬物,故為萬物之司命也。其氣屬陽,喜潤不喜燥,坐寅怕申,坐申怕寅。蓋冲則根動,非地道之正也,故宜靜。
己土
己土卑濕,中正蓄藏。不愁木盛,不畏水狂。火少火晦,金多金光。若要物旺,宜助宜幫。
己土卑薄軟濕,乃戊土枝葉之地,亦主中正而能蓄藏萬物。故土雖柔而能生木,非木所能剋,故不愁木盛;土深而能納水,非水所能蕩,故不畏水狂。無根之火,不能生濕土,故火少而火晦濕;土能潤金氣,故金多而金光。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。若要萬物充盛長旺,惟土勢固厚,又得中和之氣溫暖方可。
庚金
庚金帶煞,剛健為最。得水而清,得火而銳。土潤則生,土乾則脆。能贏甲兄,輸於乙妹。
庚金乃天上之太白,帶煞而剛健。健而得水,則氣流而清;剛而得火,則氣純而銳。有水之土,能全其生;有火之土,能使其脆。甲木雖強,力足伐之;乙木雖柔,合而反弱矣。
辛金
辛金軟弱,溫潤而清。畏土之多,樂水之盈。能扶社稷,能救生靈。熱則喜母,寒則喜丁。
辛乃陰金,非珠玉之謂也。凡溫軟清潤者,皆辛金也。戊土多而能埋,故畏之;壬水多而必秀,故樂之。辛丙之臣也,合丙化水,使丙火臣服壬水,而扶社稷;辛甲之君也,合丙化水,使丙火不焚甲木,而救援生靈。生於夏而得己土,則能晦火而存之;生於冬而得丁火,則能敵寒而養之。故辛金生於冬月,會見丙火則男命不貴,雖貴亦不忠;女命尅夫,不尅亦不和。見丁火則男女皆貴且順。
壬水
壬水通河,能洩金氣,剛中之德,週流不滯。通根透癸,冲天奔地。化則有情,從則相濟。
壬水即癸水之源,發於昆侖癸水;即土水之歸宿,扶桑之水。有分有合,運行不息,所以為百川也,亦為雨露是也,是不可歧而二之。申為天關,乃天河之口,壬水生此,能發西方金氣。周流之性,漸進不滯,剛中之德猶然也。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,則其勢冲奔,不可遏也。如東海發端於天河,每成水患,命中遇之,若其用財官者,其禍福當何如哉!合丁化木,又上丁火,可謂有情;能制丙火,不奪丁火之愛,故為夫義而為君仁。生於九夏,則巳、午、未、中火土之氣,得壬水薰蒸而成雨露,故雖從火土,未嘗不濟也。
癸水
癸水至弱,達於天津。得龍而潤,功化斯神。不愁火土,不論庚辛。合戊見火,化象斯真。
癸水乃陰之純而至弱,故扶桑有弱水。至達於天津,得龍而成雲雨,乃能潤澤萬物,功化斯神。凡柱中有甲乙寅卯,皆能運水氣,生木制火,潤土養金,定為貴格,火土雖多不畏。至於庚金,則不賴其生,亦不忌其多。惟合戊土化火何也,戊生於寅,癸生於卯,卯屬東方,故能生火。此一說也,不知地不滿東南,戊土之極處,乃癸水之盡處,乃太陽起方也,故化火。凡戊癸得丙丁透者,不論衰旺,秋冬皆能化火,最為真也。
地支論
陽支動且強,速達顯災祥。
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,陽也,其性動,其勢強,其發至速,其災祥至顯。
陰支靜且專,否泰每經年。
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,陰也,其性靜,其氣專,其發不速,而否泰之驗,每至經年而後見。
生方怕動庫宜開,敗地逢冲仔細推。
寅、申、巳、亥生方也,忌冲動;辰、戌、丑、未四庫也,宜冲則開。子、午、卯、酉四敗也,有逢合而喜冲者,不若生地之必不可冲也;有逢冲而喜合者,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閉也。仔細詳之。
支神只以冲為重,刑與穿兮動不動。
冲者必是相尅也,及四庫如兄弟之冲,所以必動;至於刑穿之間,又有相生相合者存,所以有動不動之異,故為輕也。
暗冲暗合尤為喜,彼冲我冲皆冲起。
如柱中無所缺之局,取多者暗冲暗會,冲起暗神,而來會合暗神,比明冲明會尤佳,如子來冲午,寅與戌會合者。是日干為我,提綱為彼;提綱為我,年時為彼;四柱為我,歲月為彼。彼寅我申,是彼冲我;我子彼午,是我冲彼。皆為冲起。
旺者冲衰衰者拔,衰神冲旺旺者發。
如子旺午衰,子冲午則午拔不能立;子衰午旺,子冲午則午發而為福。餘皆倣此。
干支論
陰陽順逆之說,洛書流行之用,其理信有之也,其法不可執一。
陰生陽死,陽順陰逆,此理出於洛書。流行之用,固信有之,然甲木死於午,午為洩氣之地,理固然也,而乙木死於亥,亥中有壬水,乃其嫡母,何為死哉?凡此皆詳其干支輕重之機,母子相依之勢,陰陽消息之理,而論吉凶可也。若專執生死一說,推斷多誤矣。
故天地順遂而精粹者昌,天地乖悖而混亂者亡。不論有根無根,俱要天覆地載。
天全一氣不可使,地德莫之載。
四甲四乙,而遇寅申卯酉,為地不載。
地全三物不可使,天道莫之容。
寅卯辰、亥卯未而遇甲乙庚辛,則天不覆。故不論全三物與一氣者,皆要天覆地載,不論有根無根,皆要循其氣序,干支不反悖為妙。
陽乘陽位陽者昌,最要行程安頓。
六陽之位,獨子、寅為陽方,為陽位之純。五陽居之旺矣,最要行運陰順安頓之地。
陰乘陰氣陰位盛,還須道路光亨。
六陰之位,獨酉亥丑為陰方,乃陰位之純。五陰居之旺矣,最要行運陽順光亨之運。
地生天者,天衰怕冲。
如戊寅、壬申、丙寅、己酉,皆長生日主,如主衰逢冲,則根拔而禍尤甚矣。
天合地者,地旺喜靜。
如丁亥、戊子、甲午、己亥、辛巳、壬午、癸巳之類,皆支中人元,與天干相合者。此乃坐下財官之地,若旺,則宜靜不宜動。
甲申戊寅,真為殺印相生;癸丑庚寅,也坐兩神興旺。
兩神者,殺印也。庚見寅中火土,卻多甲木,又以財論却;癸見丑中土金,多癸水,則幫身,不如甲見申中壬水庚金、戊見寅中甲木丙火之為真也。
上下貴乎有情。
天干地支雖非相生,却要有情而不反悖。
左右貴乎同志。
上下左右雖不全,一氣三物,却須生化不錯。
始其所始,終其所終,福壽富貴,永乎無窮。
年月為始,日時不反悖之日時為終,年月不妬害之。
凡局中所喜之神,引干時支,有所歸者,為始終得所,則富貴福壽,可以永乎無窮矣。
形象論
兩氣合而成象,象不可破也。
天干屬木,地支屬火,天干屬火,地支屬木,其象屬一。若見金水則破,餘仿此。
五氣聚而成形,形不可害也。
木必得水而生,火以行之,土以培之,金以成之。是以成形於要緊之地,或過或缺,則為害。餘仿此。
獨象喜行化地,而化神要昌。
一者為獨,曲直炎上之類是也。所生者為化神,化神昌旺,其喜氣流行,然後行財官之地方可。
全象喜行財地,而財神要旺。
三者為全,有傷官而又有財是也,主旺喜財旺,而不行官煞之地方可。
形全者宜損其有餘,形缺者宜補其不足。
如甲木生於寅、卯、辰月,丙火生於已、午未月,皆為形全;
戊土生於寅、卯、辰月,庚金生於巳、午、未月,缺。餘仿此。
方局論
方是方兮局是局,要得方莫混局。
寅、卯、辰,東方也,搭一亥卯未,則為太過,豈不為混局哉!
局混方兮有純疵,行運喜南還喜北。
亥卯未木局,混一寅卯辰,則木強,行運南北,雖有純疵,俱利。
若然方局一齊來,須是干頭無反覆。
木局木方全者,須天干全順得序,行運不悖尤妙。
成方干透一元神,生地庫地皆非福。
如寅、卯、辰全者,日主甲乙木,則透元神,而又遇亥之生,未之庫,決不發福,惟有純一火運略好。
成局干透一官星,左邊右邊空碌碌。
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,庚辛乃木之官也,又見左辰右寅,則名利無成。詳例自見甲乙日單遇庚辛,亦無成矣。
八格論
傷官食神正財偏財正官偏官正印偏印
財官印綬分偏正,兼論食神八格定。
自形象氣局之外,而格局之最真者,月支之神,透於天干也。以散亂之天干,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,非格也。自八格之外,若曲直五格之類皆為格,而方局氣象定之者,不可言格也。五格之外,飛天與合祿雖為格,而可以彼理移論,亦不可以言格也。
影響遙繫既為虛,雜氣財官不可拘。
飛天合祿之類,即為影響遙繫而非格矣。如四季月生人,只當取土為格,不可言雜氣財官;戊己日生於四季,當看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,不可以一概雜氣論之;至於建祿同支羊刃,亦當看月令中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,若不合氣象形局,則又無格局矣。只取用神,用神又無所取,只得看其大勢,以皮面上斷其窮通。不可執格論也。
(用神無取,便非好命,然亦有窮通。)
官煞相混來問我,有可有不可。
煞即官也,同流同止,可混也;官非殺也,各立門牆,不可混也。煞重矣,官從之,非混也;官輕矣,煞助之,非即混也。敗財比肩雙至者,煞可使官混也;一煞而遇食傷者,官助之,非混煞也。勢在於官,官有根,煞之情依乎官矣;依官之煞,歲助之而混官,不可也。勢在於煞,煞有根,官之勢依乎煞矣;依煞之官,歲助之而混殺,不可也。藏官露煞,於神助煞,合官留煞,皆成煞氣,不使官混也;藏煞露官,於神助官,合煞留官,皆從官象,不可使煞混也。
傷官見官果難辨,可見不可見。
身弱而傷官旺者,見印而可見官:身旺而傷官輕者,見財而可見官,傷官旺,財神輕,有比刼而可見官。日主旺,傷官輕,無印綬而可見官。傷官旺而無財,一遇官而有禍;傷官旺而身弱,一遇官而有禍;傷官弱而見印,一見官而有禍;大約傷官有財,皆可見官,傷官無財,皆不可見官。又要看身強身弱,合財官,印綬、比肩不同方可,不必分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。又曰傷官用印,無財不宜見財,傷官用官,無印不宜見印,須仔細詳之。
從化論
從象從得真者只論從,從神又有吉和凶。
日主孤弱無氣,天地人元,絕無一毫生扶之力,才官強盛,乃為真從也。當論所從之神。如從才,即以才為主;才神是木,又要看意向,或要火、要土。要金,而行運得所者必吉,否則凶,餘皆仿此。
化象
化得真者只論化,化神道有幾般話。
如甲日主生於四季,單透一位己土,在月時上合之不遇壬、癸、甲、乙、戊,己而有辰字,乃為化得真。又如丙辛生於冬月,戊癸生於夏月,乙庚生於秋月,丁壬生於春月,獨自相合,又得龍以運之,此皆真化矣。又論化神。如甲己土,土陰寒,要火土昌旺;土太旺,要用水為財,木為官,金為食傷 。隨其所向,論其喜忌,再見甲乙,亦不可以爭合妬合論。蓋化真矣,如烈女不更二夫,歲運遇之皆閑神也。
假象
真從之象有幾人,假從亦可發其身。
日主弱矣,才官強矣,不能不從;中有所助及暗生者,從之不真。至於行運才官得地,雖是假從,亦可助富貴,但其人不能免禍,或者心地不端耳。
假化
假化之人亦多貴,異姓孤兒能出類。
日主孤弱而遇合神真,不能不化,但暗扶日主,合神又虛弱,又無龍以運之,不為真化。至游歲運扶起合神,制伏助神,雖為假化,亦可取用,雖是異姓孤兒,亦可出類拔萃,但其人多執滯偏拗,作事迍邅,骨肉欠遂。
氣運論
休咎係乎運,尤係乎歲,戰冲視其孰降,和好視其孰切。
日主譬如吾身,局中之神,譬之舟馬引從之人也,大運譬之所蒞之地,故重地支,未嘗無天干。太歲譬之所遇之人,故近天干,未嘗無地支。必先明一日主,而後配合七字,推其輕重,看喜行何運,忌行何運。如甲日以氣機看春,以人心看仁,以物理看木,大約看氣機而物在其中。遇庚辛申酉字,即看春而行之於秋,斷伐其生生之機,又看喜與不喜,而運生甲伐甲之地,可斷其木咎矣。太歲主休咎即顯,於是更計論歲戰冲和好之勢,而得勝負適從之機,則休咎了然在目矣。
何謂戰?如丙運庚年,謂之運伐歲。日主喜庚,要丙降,得戊得壬者;
日主喜丙,而歲運不肯降,得戊己以和為妙
如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,則歲亦不得不降,降之其亦保無禍
庚運丙年,謂之歲伐運,日主喜庚,得戊己以和為妙;
日主喜丙,則運不降歲,又不可用戊己洩丙助庚。若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,則運自降吉矣。
何謂衝?如子運午年,謂之運衝歲,日主喜子,則要助子,又得午之干頭,乃制午之神,或午之黨多,干頭遇丙戊甲字者必凶。
如午運子年,謂之歲冲運,日主喜午而子壬之黨多,干頭助子者必凶;
日主喜子,而冲午,午之黨多,干頭助子者必吉,若午重子輕,則歲不降,亦無咎也。
何謂和?如乙運庚年、庚運乙年則和,日主喜金則吉,喜木則不吉;
子運丑年,丑運子年則和,日主喜水則吉,喜土則不吉。
何謂好?如庚運辛年,辛運庚年,申運酉年,酉運申年,則好。日主喜陽,則庚與申為好;喜陰,則辛與酉為好。凡此例推。
體用論
道有體用,不可以一端論也,要在扶之益之得其相宜。
有以日主為體,提綱為用。日主旺,則提綱有食神傷財官者皆為我用:日主弱,則提綱有物,幫身以制其強神者,亦皆為用。提綱為體,喜神為用者,日主不能用其提綱矣。提綱才官食傷太旺,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為喜神;提綱印比太旺,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。此二者,皆體用之正法也。
有以四柱為體,暗神為用者,必四柱俱無可用之神,方取暗冲暗合之神也。
有以四柱為體,化神為用者,四柱有合神而無用神,即以四柱為體而以化合之神可用,而即為用神矣。
有以化神為體,四柱為用,蓋化之真者,即以化神為體也,如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尅者,則又取以為用也。
有以四柱為體,歲運為用者,有以喜神為體,輔所喜之神為用,所喜之神,不能自用以為體,則用輔喜之神矣。
有以格象為體,日主為用者,須八格氣象,及暗神,化神,客神,忌神,皆成一個體段。若是一面格象,與日主無干者,或傷尅日主太過,或幫扶日主太過,中間要尋體用辨處,而又無形述,只得用日主去引生喜神,別求享活路為用矣。
有以日主為用,有用過於體者。如用食財,而財官食神盡行隱伏,及太發露浮散者,雖美亦過度矣。
有用立而體行,有體立而用行者,體用之理也。如用神不可於流行之地,且又行助體之運,則不妙。
有體用各立者,體用皆旺,不分勝負,行運又論輕重上下。有體用俱滯者,如木火俱旺,不遇金土則俱滯,不可一端定也。
然體用之用,與用神之用有別,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,固不可舍此以而別求用神,則又不可,只要斟酌體用真了。於此取緊要者為用神,若二三四五用神者,非妙,須抑揚其重輕,毋使有餘不足。
精神論
人有精神,不可以一偏求,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。
精氣神氣皆元氣也,大率五行以金水為精氣,木火為神氣,而土所以實之也。有神足不見其精,而精自足者,有精足不見其神,而神自足者;有精缺神索,而日主又虛弱者;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,有精神俱缺而氣旺;有精神俱旺而氣衰,有精缺而神助之者,有神缺而得精以生之者,有精助精而精反洩無氣者,有神助神而神反斃無氣者,二者皆由氣以主之也。凡此皆不可偏求也,俱要損益其進退,不可使有過不足也。
衰旺論
能知衰旺之真機,其於三命之奧,思過半矣。
旺則宜洩宜傷,衰則喜幫喜助,子平之理也。然旺中有衰者存,不可損也;衰中有旺者存,不可益也。旺之極者,不可損,以損在其中矣;衰之極者,不可益,以益在其中矣;至於實所當損者而損之,反凶,弱所當益者而益之,反害,如此真機,皆能知之,又何難於詳察三命微奧焉?
中和論
既識中和之正理,而於五行之妙,有能全焉。
中而且和,子平之要法也,有病方為貴,無傷不是奇,舉偏而言之也。至於格中如去病,才祿兩相宜,則又中和矣,到底要中和,乃為至貴。若當令之氣數,或身弱才官旺,而取富貴者,不必於中和也;偏氣其古怪,而取富貴而不必中和也。何則以天下之才官,有此數者,而天下人材為最多者,尚於邪巧也。
順逆論
順逆不齊也,不可逆者,順其氣勢而已矣。
剛柔之道,可順而不可逆也。崑崙之水,可順而不可逆也,其勢已成,可順而不可逆也;權在一人,可順而不可逆也;二人同心,可順而不可逆也。
寒溫濕燥論
天道有寒煖,發育萬物,人道得之,不可過也。
陰支為寒,陽支為煖;西北為寒,東南為煖;金水為寒,木火為煖,得氣之寒,遇煖而發;得氣之煖,逢寒則成。寒之甚,煖之至,內非一二成象,必無好處,若五陽逢子月,則一陽後萬物懷胎,陽乘陽位,可東可西 ;五陰逢午月,則一陰後萬物收藏,陰乘陰位,可南可北。
地道有濕燥,生成品彙,人道得之,不可偏也。
過於濕者,滯而無成;過於燥者,烈而有禍。水有金生,遇寒土而愈濕;水有木生,遇暖土而愈燥,皆偏也。如水水而成其燥者吉,木火傷官要濕也;土水而成其燥者吉,金水傷官要燥也。間有土水宜燥者,用土而後用金火;脆宜濕者,用金而後用水。
月令論
月令提綱之府,譬之宅也,人元用事之神,宅之定向也,不可以不卜。
令星乃三命之至要,氣象得令者吉,喜神得令者吉,令其可忽乎?月令如人之家宅,支中之三元,乃定宅中之向道,又不可以不卜。如寅月生人,立春後七日,戊土用事;八日後十四日前者,丙火用事 ;十五日後,甲木用事。知此則可以取用,亦可以取格矣。
生時論
生時歸宿之地,譬之墓也,人元用事之神,墓之穴方也,不可以不辨。
子時生人,前三刻三分,壬水用事;後三亥,七分癸水用事。評其寅月生人,戊土用事何如,丙火用事何如,甲木用事何如,局中所用之神,與壬水用事者何如,窮其淺深如墳墓之定方道,斯可以斷人之禍福矣。至於同年月日時而人各不同其應者,當究其時之後先,又論山川之異,世德之殊,十有九驗,其有不然者,不過此則有官,彼則子多,此則財多,彼則妻美,乃小異耳。夫山川之異,不惟東西南北,迥乎不同者,宜辨之,即一邑一家,而風聲氣習,不能一律也。世德之殊,不惟富貴貧賤,絕乎不侔者宜辨之,即同門共戶,而善惡邪正,不能盡齊也。學者可以知其興替矣。
源流論
何處起根源?流到何方住?機括此中求,知來亦知去。
不必論當令不當令,只論取最多最旺者,而可以為歸局之宗祖者,即為源頭也。看此源頭,流到何方,流去之處,是所喜之神,即在此住了,乃為歸路,如辛酉,癸巳,戊申,丁巳,以火為源頭,至金水之方即流住了,所以富貴為最,若再流至木地,則氣洩為亂。如未曾流至去方,中間即為阻節,看其阻住之神何神,以斷其休咎,流住之地何地,以知其地位。如癸丑、壬戌、癸丑、壬子,以土為源頭,止水方,只生得一個身子,而戌中火土之氣,得從而引氣,所以為僧也。
通關論
關內有織女,關外有牛郎,此關若通也,相邀入洞房。
天氣下降,地氣上升,欲相合相和相生也。木土而得火,火金而得土,土水而得金,金木而得水,皆是牛郎織女之有情也。若中間上下懸隔,為物所間;前後遠絕,或被刑冲,或被刼占,或隔一物,皆為關也。如得引用會合之神及刑冲所間之物,前後上下,援引得來,能勝刼占之神,能補所缺之物,則明見暗會歲運相逢,乃為通關也。關通而願遂矣,不猶牛郎織女之入洞房哉?
清濁論
一清到底有精神,管取生平富貴真。澄濁求清清得去,時來寒谷也回春。
清者非從一氣成局之謂也。如正官之格,身旺有財,身弱有印,並無傷官七煞混之,縱有比肩食神印綬才煞雜之,皆循序得所,有安頓,或作閑神 ,不來破局,乃為清奇。又要有精神,不枯弱者佳。濁者,非五行並出之謂也。如正官之格,身弱混以煞,以財,以食神,不能傷我之官,反與官星不和;印綬雜之,不能扶我之身,反與才星相伐,俱為濁。或得一神有力,或行運得所,以掃其濁氣,冲其濁氣,皆為澄濁以求清,作富貴之命看矣。
滿盤濁氣令人苦,一局清枯也苦人,半濁半清猶是可,多成多敗度晨昏。
四柱中尋他清處不出,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,必是貧賤命苦。若清,又要有精神方為妙,如枯弱無氣,行運又不能生旺地,亦清苦之人。濁氣又難去,清氣又不真,行運又不遇清氣,又不脫濁氣者,雖然成敗不一,不過悠忽了此生耳。
真假論
今上尋真最得真,假神休要亂真神,真神得用平生貴,用假終為碌碌人。
如木火透者,生寅月,最得真,不要金水亂之。真神得用,不為忌神所害則貴。如參以金水猖狂,而用金水,是令金水又不得令,徒與木火不和,乃為碌碌人矣。
真假參差難辨論,不明不暗受邅迍。提綱不與真神照,暗處尋真也有真。
真神得令,假神得局而黨多;假神得令,真神得局而黨多。不見真假之迹,或真假皆得令得助,不能辨其勝負而參差者,其人雖無大禍,一生迍否而少安樂。寅月生人,不透木火,而透金為用神,是為提綱不照也;得己丑暗邀,戊巳轉生,卯冲酉乙庚暗化,氣轉西方,亦為有真,亦或發福。 以上特舉真假一端言耳,其會局、合神、從化、用神衰旺、情勢象格,心迹才德邪正、緩急、生死、進退之例,莫不有其真假,宜詳辨之。
隱顯論
吉神太露,起爭奪之風;凶物深藏,成養虎之患。
局中所喜之神,透於天干,歲運不忌,遇神不至爭奪,所有暗用吉神為妙。局中所忌之神,伏藏於地支者,歲運扶之冲之,則為患不小,所以忌神須制化得所者為吉。
眾寡論
強眾而敵寡者,勢在去其寡;強寡而敵眾者,勢在成乎眾。
強寡而敵眾者,喜強而助強者吉;強眾而敵寡者,惡敵而敵眾者滯。
奮鬱論
局中顯奮鬱之機者,神舒意暢;象內多沉埋之氣者,心鬱志灰。
陽明用事,用神得力,天地交泰,神顯精通,必多奮發;陰晦用事,情多戀私,主弱臣強,神藏精洩,必多困鬱。純陽之勢,身旺而才官旺者必奮;純陰之局,身弱而官煞多者必困。
恩怨論
兩意情通中有媒,雖然遙立意追陪;有情却被人離間,怨起思中死不灰。
喜神合神,兩情相通,又有人引用生化,如有媒矣,雖是隔堔遠分立,其情自相和好,則有思而無怨,若合神喜神雖有情,而忌神離間,求合不得,則終身為怨。至於可憎之神,遠之為妙;可愛之神,近之尤切。邂逅相逢,不勝其樂。
順反論
順局一出門來要見兒,吾兒成氣搆門閭:從兒不論身強弱,只要吾兒又遇兒。
此與從象、成象、傷官不同,只取我生者為兒。如木遇火,成氣象,不論日主強弱,而又看火能生土氣,成生育之勢。此為一氣流通,必然富貴矣。
反局
君賴臣生理最微,兒能救母洩天機,母慈滅子關果異,夫健何為又怕妻。
木君也,土臣也。
木浮水泛,土止水則生木。
木旺火熾,金伐木則生火。
火旺土焦,水尅火則土。
土重金埋,木尅土則生金。
金旺水濁,火剋金則生水。
皆君賴臣也,其理最妙。木為母,火為子。
木被金傷,火尅金則生木。
火遭水尅,土尅水則生火。
土遇木傷,金尅木則生土。
金逢火煉,水尅火則生金。
水因土塞,木尅土則生水。
皆兒能生母,母意能奪天機。木母也,火子也
木旺謂之慈母,反使火熾而焚滅子。火土金水亦如之。
木夫也,土妻也。木雖旺,土生金而尅木。是謂夫健而怕妻。火土金水亦如之,其有水逢烈火而生土,火逢寒金而生水。水生金者,潤地之燥;火生木者,解天木之凍。火焚木而水竭,土滲水而木枯皆為反局,學者細推詳其元妙。
戰合論
戰局天戰猶自可,地戰猶自火。
干頭遇甲乙庚辛謂之天戰,而得地順靜者無害;地支寅申卯酉,謂之地戰,則干不能為力。其勢速凶,蓋天主動,地主靜故也。若或甲寅乙卯庚申辛酉皆見謂之天地交戰,必凶無疑,歲遇合之會之,視其勝負,亦有可存可發者。其有兩冲者,只得一個合神有力,或會神庫神貴神,以收其動氣,息其爭氣,亦為佳美。至於喜神伏藏死絕者,又要冲動引用生發之機也。
合局
合有宜不宜,合多不為奇。
喜神有能合而助之者,如以庚為喜神,得乙合而助金;凶神有能合而去之者,如以甲為凶神,得己合而去木;動局有能合而靜者,如子午相冲得丑未合而靜生,局有能合而成者如,甲生於亥,得寅合而成,皆是也。如功其凶之合,如己為凶神,甲合之則羈絆喜神之合;如乙是喜神,庚合之則羈絆,掩蔽動局之合,丑未喜神子午合之則閑,生局之合,不喜甲木,寅亥合之則助,皆不宜也。大約多合則不流通,不奮發,雖有秀氣,亦不為奇矣。
震兌論
震兌主仁義之真機,勢不兩立,而有相成者存。
震在內,兌在外,月卯日亥或未,年丑或巳時酉是也。主之所喜者在震,以兌為敵國,火用火攻;主之所喜者在兌,以震為奸宄,備禦之而已,不必盡去。兌在內,震在外,月酉日丑或巳,年未或亥時卯者是也。主之所喜者在兌,以震為游兵,易於滅而不可黨震也;主之所喜者在震,以兌為內寇,難於滅而不可助兌也。以水為說客,相間之於上下,或酉年巳月卯日丑時亥,庚年申月、庚日申時辛之類,亦論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,而論攻備之法。然金忌木,木帶火,木不傷土者,不必去木也。若木忌金,而金強者不可戰,惟秋金而木茂,木終不能為金之害,反以成金之仁;春木而金盛,金實足以制木之性,反以全木之義。其月提是木,年日時皆金者,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,而亦宜順金之性,凡月提是金年月時皆是木,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,而亦宜成金之性。
坎離論
坎離宰天地之中氣,成不獨成,而有相成者在。
天干透壬癸,地支屬離,為既濟,要天氣下降;天干透丙丁,地支屬坎,為未濟,要地氣上升。天干皆水,地支皆火,為交垢,交垢身強則富貴;天干皆火,地支皆水,為交戰,交戰身弱,豈能富貴?坎外離內,謂之未濟,主之所喜者在離,要水離內坎外,謂之既濟,主之所喜者在坎,要火水火相間於天干,以火為主,而水盛者存;坎離相間於地支,喜坎而坎旺者昌。夫子、午、卯、酉專氣也,其相制相持之勢,宜悉辨之;若四主四庫之神,皆所以黨助乎子午卯酉者,其理亦可詳推矣。
君臣論
君象君不可亢也。貴乎損上以益下。
日主為君,才神為臣。如甲乙日滿盤是木,內有一二土氣,是君盛臣衰,其勢要多方能助臣,火生之,土實之,金衛之,庶幾土全而下安。
臣象
臣不可過也,貴乎損下而益上。
日主為臣,官星為君。如甲乙滿盤是木,內有一二金氣,是臣盛君衰,其勢要多方能助金。用帶土之火,以洩木氣;用帶水之土,以洩金氣,君安臣全。若木火又盛,無奈何當存君之子,少用水氣,一路行火氣,方得發福。
母子論
母象知慈母恤孤之道,始有瓜瓞無疆之慶。
日主為母,日主所生者為子。如甲乙日主,滿盤是木,內有一二火氣,是母旺子孤,其勢要多方生子孫,有瓜瓞綿綿之慶矣。
子象知孝子奉親之方,始成克諧大舜之風。
日主為子,生日主為母。如甲乙日滿盤是木,中有一二水氣,為子眾母衰。其勢要多方能安母。用金以生水,土以生金,則生成子母之情,為大順矣,設或無金,則水之神依乎木,而行木火盛地亦可。
才德論
德勝才者,局合君子之風;才勝德者,用顯多能之象。
清利平順,主輔得宜,所合者皆正人,所用者皆正氣,不必節外生枝,不必弄假成真,才官喜神,皆足以了其平生;不生貪戀之私 ,度量寬宏,施為必正,皆君子之風也。財薄而力量足以貪之,官卑而志雄必欺求之,混濁被害,主弱輔強,爭合邪神,三四用神,心事奸貪,作事僥倖,為多能之象。大約陽在內,陰在外,不激不冲者,為德勝才,如丙寅戊辰月日,己卯癸卯年時皆是;陽外,陰內,則畏勢趨利,為才勝德矣。
情性論
五行不戾,惟正清和;濁亂偏枯,性情乖逆。
五氣在天,則為元亨利貞;誠在人,則為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之性,惻隱,羞惡,辭讓,是非誠實之情,五氣不乖張者,則其存之而為性,發之而為情,莫不清和矣,反此者乖戾。
火烈而性燥者,遇金水之激。
火烈而能順其性,必明順性矣,惟有金水激之,其燥急不可禦矣。
水奔而性柔者,全金木之神。
水盛而奔,其性至剛至急,惟有金以行之,木以納之,則自柔順矣。
木奔南而軟怯。
木之性見火為慈,奔南則仁之性行於禮,其性軟怯。得其中者,為惻隱辭讓,偏者為姑恤而繁縟矣。
金見水以流通。
金之性,最方正,有斷則執毅,見水則義之性行於智,智則元神不滯,故流通。得氣之正者,是非不苟,有斟酌,有變化;得氣之偏者,必心氾濫為流蕩之人矣。
最抅者西水遠南。
西方之水,發源最長,氣勢最旺,無土以制之,木以納之,浩蕩不順,反行南方則逆,豈非強抅而難制乎?
至剛者東火轉北。
東方之火,其焰炎上局,中無土以收之,水以制之,其焚烈之勢,而不能順,反行北方則逆,其性而矣愈剛暴矣。
順生之機,遇擊神而抗。
如木生火,火生土,一路順其性情次序,自相和平:遇擊而不得,遂其順生之性,則抗而勇猛。
逆生之序,見閑神而狂。
木生亥,見戌酉申則氣逆,非性之所安,一遇閑神若巳酉丑逆之,則必發狂而猛。
陽明遇金,鬱而煩多。
寅午戌為陽明,有金氣伏於內,則成其鬱氣必多煩悶者矣。
陰濁藏火,包而多滯。
酉、丑、亥為陰濁,有火氣藏於內,則不發輝而多濕滯。
陽刃局,戰則逞威,弱則怕事;傷官格,清則謙和,濁則剛猛。用神多者,情性不常;支格濁者,虎頭鼠尾。凡此性情之異,善惡之殊,不專以日為主,論蓋凡局中,莫不有性情,可知施為觀其施,為可知凶,如木之性,主慈,觀其日主何神,又詳木之衰旺與所遇者,何神成何氣象,若木是官星而奔南,遇擊遇閑神,即斷其官之好,歹子之善惡,莫不了然。
疾病論
五行和者,一世無災。
五行和者,不特全而不缺,生而不尅,只是全者宜生。缺者宜缺,生者宜生,尅者宜尅,則和矣。一世無咎。
血氣亂者,平生多病。
血氣亂者,不特火勝水,水尅火之類;五氣反逆,上下不通,往來不順,謂之亂土,故多病。
忌神入五臟而病凶。
柱中所忌之神,不制不化,不冲不散,隱伏深固,相尅五臟,則其病凶。
忌木而入土則脾病,忌火而入金則肺病,忌土而入水則腎病,忌金而入木則肝病,忌水而入火則心病。
又看虛實,如木入土,土旺者,則脾有餘之病,發於四季月土衰者,則脾有不足之病,發於春冬月。餘皆倣此。
客神遊六經者災小。
客神比忌神為輕,不能埋沒,遊行六道,則必有災。如木遊於土地胃災。火遊於金地大腸災,土遊水地膀胱災,金行木地膽災。水行火地腸災。
木不受水者血病。
水東流而木逢冲,或虛脫,皆不受水也,必主血疾。蓋肝屬木,而納血不納則病。
土不受火者氣傷。
土逢冲而虛脫,則不受火,必主氣病,蓋脾屬土而容氣,不容則病矣。
金水傷官,寒則冷嗽,熱則痰嗽;火土印綬,熱則風痰,燥則皮癢。論痰多木火,生毒鬱火金,金水枯傷而腎經虛,水木相勝而脾胃洩。凡此皆五行不和之病,詳其衰旺,可斷其人吉凶。如屬木之病,又看木是日主之何神,若木是才而能發土病,則亦可斷才之衰旺,妻之美惡,父之興衰。然不必顯驗,有病則應設六親與事體又不相符者,殆以病而免其咎也。
閑神論
一二閑神用去麼,不去何妨莫動他;半局閑神在閑看,要緊之塲自作家。
喜神不必多也,一喜而十備矣;忌神不必多也。一忌而十害矣。自喜忌之外,不足以為喜,不足以為忌,皆閑神也。 如以天干為用;成氣成合,而地支之神,虛脫元氣,冲合自適,升降無情;如以地支為用,成局成合,而天干之神,游散浮泛,不碍日主,主陽輔陽,而陰氣停泊,不冲不動,不合不助,主陰輔陰;無情無合,雖有閑神,只不去動他,但要緊之地,須自結營寨。至於運道,即行自家邊界,尤為要也。
絆神論
出行要向天涯遊,何事裙釵恣意留。不管白雲與明月,任君策馬朝天闕。
本欲奮發有為者也,而日主有合,不顧用神,用神有合,不顧日主,不欲貴而遇貴,不欲祿而遇祿,不欲合而遇合,不欲生而遇生,皆有情而反無情,如祿釵之留不能去也。
日主乘用神而馳驟,無私意牽制也;用神隨日主而馳驟,無私情羈絆也。足以成其大志,是無情而反有情也。
六親論
夫妻姻緣宿世來,喜神有意傍天財。
妻與子一也,局中有喜神,一生富貴在於是妻子,在於是大率依財看妻如喜神即是財神,其妻美而且富貴;喜神與財神不相妬忌亦好,否則尅妻,亦或不美,或欠和。然看才神,又有活法,如才神薄,須用助才;才旺身弱,又喜比劫;才神傷印者,要官星;才薄官多者,要傷官。才氣未行,要冲者,冲洩者;洩才氣,流通要合者合,庫者庫。若才神洩氣太重,比劫太露,及身旺無才者,必非夫婦全美也。至於才旺身強者,必富貴而多妻妾,用者當審辨其輕重如何。
子女根枝一世傳,喜神即是煞神聯。
大約依官看子。如喜神即是官星,其子賢俊,喜神與官星不相妬亦好,否則無子,或不肖,或不肖,或有尅。然看官星,又須活法,如官輕要助官煞,重身輕,又須印比無官,只論才;若官星阻滯,要生扶冲發;官星洩氣太重,須貪逢助;若煞重身輕而無子者多女。
父母或興與或替,歲月所關果非細。
子平之法,以才為父,以印為母,以斷其吉凶,十有九驗,然看歲月為緊。歲氣有益於月令者,及歲月不傷夫喜神者,父母必昌。歲月才氣斬喪於時支者,先尅父;歲月印綬斬喪於時支者,先尅母。又須活看局中之大勢,不可專論才印者,中間隱隱露露其興亡之機,不必在才印。看生才生印與才生印生之神,而損益舒配並及多寡陰陽之論,無不驗矣。
兄弟誰廢與誰興,提用才神問重輕。
敗才比肩羊刃,皆兄弟也。要在提綱之神,與才神喜神較其輕重,才官弱,三者顯其攘奪之迹,兄弟亦強;才官旺,三者出而助主之功,兄弟必美;身與才官兩平,三者伏而不凶,兄弟必貴;比肩重而傷官才煞亦旺者,兄弟必富。身旺而三者不顯,有印兄弟必多;身旺而三者又顯,無官兄弟必衰。
女命須要論安詳,氣靜平和婦道彰,二德三奇虛好話,咸池驛馬漫推詳。
局中官星明順,夫貴而吉,不必言也,若官星太旺,以傷為夫,官星太微,以財為夫,比肩旺而無官,以食傷為夫,傷官旺而無財官,印綬為夫,滿局官星欺日主者,喜印綬而官不剋主也,滿局印星洩官星者,喜財星而身不剋夫也。局中食神清顯,子貴而清,不必言也,若傷官太旺,以印為子,食神無氣,以比肩為子,印旺而無傷官者以財為子,財旺洩食傷太甚者,以比肩為子也,不必專執一端而論,總之女命但以安詳順靜為貴,二德三奇不必論,咸池驛總無關,即或有驗,於理不長。
小兒財殺論精神,四柱平和易養成,氣勢悠長無斲喪,關星雖有不傷身。
格中不黨財生殺,日主健旺,精神貫足,干支安頓和平,又要看氣勢,如氣勢在於日主,而日主雄壯,氣勢在於財官,而財官助日主,氣勢在於東南,而五七歲之前,不行西北,氣勢在西北,而五七歲之前,不行東南,行運不逢斲喪,此為氣勢悠長,雖有關煞,亦不傷身。
出身論
巍巍科第邁等倫,一個元機暗裏存。
狀元出格局,清奇迥異,若隱若露,奇而難決者,必有元機,須搜尋之,不可輕忽。
清得淨時黃榜客,雖得濁氣亦中式。
天下之命,未有不清而發科甲者,清得淨者,必非一一成象,雖五行盡出,而能出於所生者,生得有情,不混閑神忌客,決發科甲。即有一二濁氣,而清氣或成一個體段,亦可發達。
秀才不是塵凡子,清氣不嫌官不露。
秀才之命,與異路人、富人、貧人,無甚異別,然終有一種清氣處,但官星不起,故無爵祿。
異路功名莫說輕,日干得氣遇才星
刀筆得成者,與不成者自異,必是才星得個門戶,通得官星,有一種清旺之氣,所以出得身,其老於刀筆而不能出身者,終是才星與官不顯對也。
地位論
臺閣功勳百世傳,天然清氣顯機權。
欲知人之出身,至於地位之大小,亦不易推,蓋為公為卿,必清中又有一種權勢出人矣,不專在一端而論。
兵權憲府并蘭臺,亦煞神清氣勢恢。
掌生殺之權,其風紀氣勢必起,清中精神必異,又或刃煞兩顯也。
分藩司牧財官和,格局清純神氣多。
方面官才官為重,必清奇純粹,格正局全,又有一段精神。
便是諸可杵首領,也從清濁分形影。
至貴者得一以清而位乎上,故膺一命之榮,莫不得清氣,所以雜職佐貳首領等官,豈無一段清氣,而與濁者自別,然清濁之形影最難辨,不專是才官所綬內有清濁,凡格局,氣象,用神,合神,日主化氣,從氣,精神,氣神,以及收藏發生意向,節度情性,理勢源流,主從之間皆有之,先於皮面影上尋其形,得其形,而遂可以尋其精髓,乃驗大小尊卑。
貴賤貧富吉凶壽夭論
何知其人貴?官星有理會。
官旺身旺而印衛官忌劫,而官能制劫,喜印而官能生印,才星旺而官星通達,官星旺而才神有氣,無官而暗生官局,官星藏而才神亦藏者,此皆官星有理會,所以貴也。論官與論子之法,可相通也,然有子多而無官者,有身顯而無子者,亦看刑冲會合。但官星清而身旺者必主多子貴;至於得象得氣、得局、得格者,妻子富貴俱全。
何知其人賤?官星還不見。
官星不見,不但失令被傷。財輕官重,官輕印重,才重無官,官重無印,皆是官星不見。若中有一位濁氣,不貧亦賤;至於用神無力而忌神太過,敵不受降,助旺欺弱,主從失宜,歲運不輔者,既貧且賤。
何知其人富?財氣通門戶。
才旺身旺,官星衛才,忌印而才能壞印,喜印而才能生官,傷官重而才神流重,才神重而傷官有限,無才而暗成財局,才露而傷官亦露者,此皆才氣通門戶,所以富也。夫論才與論妻之法,可相通也,然有妻賢而才薄者,亦有才富而妻傷者,看刑冲會合。但才神清而身旺者妻美,才濁而身旺者家富。
何知其人貧?才神反不真。
才神不真者,不但洩氣被刼也,傷輕之重才輕,官重傷重印輕,才重刼輕皆為才神不真也。若中有一位清氣,則不賤矣。
何知其人吉?喜神為輔弼。
柱中所喜之神,左右始終,皆得其力者必吉,然大勢平順,內體堅厚,主從得宜,縱有一二忌神,來攻擊較主,亦不為凶,譬之國內安和,不愁外寇。
何知其人凶?忌神輾轉攻。
才神與用神無力,不過無所發達而已,不帶刑凶也。至於忌神大多,或刑或冲,歲運助之。相為攻擊,局內無備禦之神,又無主從,必主刑傷破敗,犯罪受難,到老不吉。
何知其人壽?性定元氣厚。
靜者壽,柱中無冲無合,無缺無貪,則定性矣。元氣厚者,不特精氣神氣皆全之,而官星不絕,才神不滅,傷官有氣,身弱印旺,提綱輔主,用神有力,時上生根,運無絕地,皆是元神厚處。細究之,大率甲乙寅卯之氣,不遇冲戰洩氣、偏旺浮泛而安頓得所者必壽。木屬仁,仁壽,每每有驗,故敢施之於筆。若貧賤之人而亦有壽,以其得氣僅一個身旺,或身弱而運行生地,小小與他衣食不缺可矣。
何知其人殀?氣濁神枯了。
氣濁神枯之命極易看,印綬太旺,日主無著落,才煞太旺,日主無依倚,喜神與忌神雜戰,四柱與行運反冲,絕而不和,靜而不專,濕而不滯,燥而不鬱,精流氣洩,皆壽殀之人也。
女命論
論夫論子要安詳,氣靜和平婦道章,三奇二德虛好語,咸池驛馬半推詳。
局中官星明順,夫貴而吉,理自然矣。若官星太旺,以傷官為夫,官星太微,以才為夫;比肩旺而無官,以傷官為夫;傷官旺而無才官,以印為夫,滿局官星欺日主者,喜印綬而官不尅主也;滿局印星傷洩官星之氣者,喜才星而身不尅官也。大率與男命論貴論子之理相似。局中清顯,子貴而親,不必言也。其傷官旺,以印為子;傷官無氣,以比肩為子也,印綬旺無傷官者,以才為子也;才官旺而洩食傷氣者,以比肩為子也。不必專執官星論夫。專執食傷論子。以安詳順靜為貴,二德三奇不必論,咸池驛馬雖有驗,總之於理不長。其中究論,不可不詳。
小兒論
論才論煞論精神,四柱平和易養成,氣勢位長無斲喪,關星雖有不傷身。
才庫不黨才主,煞主旺精神貫足,干支安頓和平。又要看氣勢,如在丁日主,主雄旺;氣勢若於才官,而才官不刼日主;氣勢在東南,而五七歲之前,不行西北;氣勢在西北,而五七歲之前,不行東南。行運不逢斲喪,此為氣勢攸長,雖有關煞不傷身。
貞元論
造化起於元,亦止於貞。再肇貞元之會,胚胎嗣續之機。
三元皆有貞元。如以八字看,以年為元,月為亨,日為利,時為貞。年月吉者,前半世吉,日吉時吉者,後半世吉。以大運看,以初十五年為元,次十五年為亨,中十五年為利,後十五年為貞。元亨運吉者,前半世吉,利貞運吉者,後半世吉,皆貞元之道。然有貞元之妙存焉,非特絕處逢生、北盡東來之意也。至於人之壽終矣,而既終之後,運之所行,果所喜者歟?則其家必興;果所忌者歟?則其家必替。蓋以父為貞,子為元也。貞下起元之妙,生生不息之機。予著此論,非欲人知老之年,而示天下以萬世之孝,實時以驗奕世之兆,知數之不可逃也。學者勉之朂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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